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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9/7/27 9:10:00

证券时报记者 王君晖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近日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第五季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越野一族投资公司、任永青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天津丰利、杰能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唐小宏、胡晓玲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案,金润悦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交易案。

上述案件中,第五季实业在自身与一致行动人持有凯瑞德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已减持850万股凯瑞德股票,相关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越野一族投资公司和任永青构成一致行动人,双方在合计持有顾地科技113,001,043股,占总股本32.7%时,未依法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并且任永青未按规定向上市公司报告其向顾地科技31位股票激励员工提供借款并分享股票收益的事项;天津丰利、杰能科技作为科融环境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唐小宏、胡晓玲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其控制的相关账户合计持有“乐通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金润悦在累计减持吉宏股份已发行的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股东等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积极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资本市场环境。证监会将持续发挥行政执法合力,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效能,严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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